蘇寧易購調整交易時效規定 10月21日生效

10月14日消息,蘇寧易購今日發布《蘇寧易購交易時效規定》調整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更好地服務消費者,提高商家貨未發狀態下的退款處理時效,現對《蘇寧易購交易時效規定》規則進行調整。該規則調整于2022年10月14日公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前的行為,適用當時的規則進行處理;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后的,適用本規則。
本公告發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間征求相關意見。公示期滿如無修改,則于2022年10月21日生效;如有修改,則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顯示,變更后,訂單狀態為買家已付款(未發貨),退款類型及條件為退款,訂單付款金額小于200元時,蘇寧易購認定及處理為除特殊類目外,消費者申請退款,系統將自動同意退款申請。
《蘇寧易購交易時效規定》顯示,買家確認收貨或系統自動確認收貨后第一個工作日,蘇寧易購通知易付寶打款給商家。延長自動確認收貨時間:訂單點擊發貨起,第十天在系統自動確認收貨前,系統將自動校驗此訂單物流狀態為“配送中”或“待取件”等代表訂單未簽收的狀態,系統將對此訂單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間延長3日,單筆訂單最多可延長3次。
自買家填寫退貨信息之時起,商家在168小時內未確認收貨,也未拒絕的,蘇寧易購通知易付寶退款給買家;若買家退貨物流顯示已簽收,且商家簽收倒計時>72H時,蘇寧將縮短退款時效為72H。
自訂單已完成后15日(部分類目商品為訂單已完成后90日,詳情以“我的訂單”頁面點擊各訂單“申請售后”入口的提示為準)內,買家可發起“售后申請”。
買賣雙方就退款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蘇寧易購客服介入的時效規定如下:買家申請退款的,當買賣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時,自商家拒絕退款申請之時起,買賣雙方即可申請蘇寧易購客服介入處理。蘇寧易購客服介入處理后,交易超時會自動停止。買家發起客服介入的,蘇寧易購客服將在24小時舉證期后根據雙方的舉證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