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新增門店配送訂單打款時效 10月27日生效

10月21日消息,天貓平臺日前發布關于《天貓交易時效規定》門店配送訂單的打款時效調整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更好的滿足特定場景下的經營現狀,針對部分類目下使用“門店配送”履約的訂單,天貓特將新增該場景下的打款超時時效規定。本次規則調整于2022年10月20日公示,預計將于2022年10月27日生效。
公告顯示,如符合如下條件的訂單,經天貓判定符合相應條件時,淘寶通知支付寶打款給商家:發布在“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MID、電腦硬件/顯示器/電腦周邊、3C數碼配件、影音電器、品牌臺機/品牌一體機/服務器、智能設備”類目下的,由門店履約配送的商品,超時時限為3日。
另據了解,天貓《周期購服務保障規范》于2022年10月19日首次生效。本規范適用于所有銷售周期購商品的商家及購買周期購商品的買家。
周期購商品,是指商家為滿足買家周期配送需求而提供的可選擇配送頻率、配送計劃的商品。周期購訂單,是指買家向特定商家達成購買周期購商品的特定訂單,訂單內容包括配送頻率、配送計劃(每次件數、配送次數)、配送地址、配送時間、訂單總價等。備貨期,是指商家進行生產準備的時間(N天),接收買家訂單后,商家會對用戶的預訂商品進行生產排期,以保證配送指定的商品給到用戶,具體時間以頁面展示為準。配送任務,周期購訂單下商家需要履行的單次配送任務,內容包括配送時間、配送件數、配送地址等。單次履約單,一次時效配送計劃為一次履約單。
商家按照買家選擇的配送周期進行備貨、發貨,訂單按照單次配送履約后進行單次打款商家,全部配送履約后交易則全部完成。
當周期購訂單狀態處于“待付款”時,買家可選擇“取消訂單”。若買家選擇“取消訂單”,則該訂單將被關閉。
周期購訂單有兩種履約模式,一種為定期發貨,另一種為定期送達。定期發貨是指商家在約定配送日期進行發貨,商家需要按照【天貓物流時效管理規范】周期購商品類型進行履約,且以單次履約單為準。定期送達是指商家在約定時間送達,具體時效標準為:買家付款后,商家需要在周期購訂單約定的到貨之日的23:59:59前進行配送。如該配送任務未配送完成或延遲配送的,商家須以發放賠付紅包的方式向買家進行賠付。賠付紅包面額計算標準為單次配送任務實際金額的5%(單筆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