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新增定位器類目商品發布規范 4月17日正式生效

4月11日消息,天貓平臺今日發布關于新增《天貓定位器類目商品發布規范》的規則公示(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營造健康的經營秩序,規范平臺商品信息,平臺擬新增《天貓定位器類目商品發布規范》。本規則于2023年4月11日公示,將于2023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為規范商家進入特殊市場或銷售特殊類目商品,根據《天貓規則》、《天貓商戶服務協議》等相關規則和協議的規定制定本規范。本規范為特殊類目的商品發布規范,對應類目的商品須同時符合上述相關規則、協議與本規范。
本規范適用于在天貓平臺所有售賣定位器商品的商家。定位器,指可以利用GPS衛星定位終端對遠程目標準確定位,實時查看、遠程查看、防盜反劫通過手機、網絡、PDA隨時隨地查詢目標位置的設備。
定位器商品僅限在汽車用品/電子/清洗/改裝->汽車電子防盜安防->定位器類目發布。
商家發布定位器商品時,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中不得有任何二次消費(包括但不限于平臺使用費、平臺服務費、平臺激活費、設備激活費、卡激活費、流量充值費、各種續費等)行為存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家需真實描述產品功能與所提供的服務,不得夸大宣傳。定位器用途僅限汽車防盜、老人小孩走丟、寵物家畜家禽防丟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場景;不得在商品標題、圖片、詳情頁出現任何隱晦暗示非法用途的描述,同時須在商品詳情頁增加消費提醒:“禁止用于非法用途”。
天貓平臺近日還發布關于《不當獲取使用信息實施細則》變更公示通知,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體驗,天貓將對《不當獲取使用信息實施細則》的相關內容進行變更。此次規則變更于2023年3月30日進行公示通知,于2023年4月6日正式生效。
變更后,不當獲取使用信息里的平臺商業信息、他人信息分別指什么?平臺商業信息是指基于平臺提供的產品、技術、軟件、程序、服務等,平臺收集、存儲、加工而成的或平臺自主開發的所有公開或非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銷量、成交額、搜索、瀏覽、加購、訂單、評價等數據、信息。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實姓名、手機號碼、收貨地址等訂單相關信息、身份證信息、匿名購買買家的會員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