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國際站更新《欺詐類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規則解讀》

9月13日消息,阿里國際站近日發布《欺詐類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規則解讀》變更公示(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杜絕一些違規違法騙取平臺拒付保障的行為,更好的維護正常客戶的權益,阿里國際站對《欺詐類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規則解讀》進行了更新。此次規則變更于2022年9月9日起進行公示,并于2022年9月16日起正式生效執行。
公告顯示,變更后,根據平臺《信用保障服務規則》第十三條第六(13.6)條款:賣方在信用卡拒付審查中敗訴,平臺有權視情況全部或部分放棄向賣方追償。平臺將對因買家發起真實的欺詐類拒付而造成賣家的潛在損失給予欺詐類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視情況全部或部分放棄追償,賣家無需承擔相應的平臺放棄追償的退款責任。保障方式參考下述:平臺給予賣家全面保障,賣家無需承擔退款責任的場景:買家發起的拒付為真實的欺詐類信用卡拒付類型,同時賣家針對拒付款項的訂單已發貨,造成賣家損失的情況,平臺給予全額保障,放棄全部追償,此時賣家無需承擔退款責任。
同時,變更后,賣家如出現下列情形時,平臺將不提供欺詐類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賣家需承擔全部退款責任,同時有權要求賣家退回已保障的款項:買家發起的拒付為真實的欺詐類信用卡拒付類型,同時賣家針對拒付款項的訂單未發貨,實際賣家沒有貨物損失的情況,平臺不給予賣家拒付款項的豁免保障,賣家需承擔100%的退款;買家發起的拒付為真實的欺詐類信用卡拒付類型,同時在賣家發貨前,阿里巴巴國際站風控已預警通知賣家訂單存在支付欺詐風險,但賣家未接受建議未發起關單退匯的訂單,平臺不給予賣家拒付款項的豁免保障,賣家需承擔100%的退款。
平臺可根據實際業務發展情況和需要,提前7天以通知的方式中止或終止部分或者全部信用卡拒付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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