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調整《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規則》和《圖片/視頻侵權處理規則》

1月30日消息,1688平臺日前發布《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規則》《圖片/視頻侵權處理規則》調整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不斷優化平臺知識產權規則,1688平臺將針對《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規則》《圖片/視頻侵權處理規則》進行調整,統一依據調整后新規則《不當使用他人權利處理規則》和《出售假冒商品處理規則》進行管理,原有規則將在新規則生效后同步下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處理規則》和《出售假冒商品處理規則》將于2023年2月7日生效。
公告顯示,本次相關規則升級內容主要如下:將原知識產權侵權中的一般侵權和圖片/視頻侵權統一納入到《不當使用他人權利處理規則》進行管理;針對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適用情形、處理措施等進行了細化規定;將原知識產權侵權中的嚴重侵權調整至《出售假冒商品處理規則》進行管理,刪除原一般侵權相關內容。
具體來看,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商家發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肖像權等權利,或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任一行為:商家發布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店鋪信息等)涉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
若商家發生上述任一行為的,阿里巴巴將對其所發布的涉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同時,阿里巴巴將按照如下規定對商家進行處理:商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一般的,每次扣2分;并可結合侵權具體情形和歷史違規情況,每次扣6分;商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商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60分。
權利人就同一權利在3天內對同一商家的投訴視為一次投訴。同時,阿里巴巴將視情形給商家提供自檢自查的機會,并視情節嚴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刪除商品及信息、限制發布商品、限制使用賬戶、查封賬戶、清退店鋪等措施。
《出售假冒商品處理規則》適用情形:出售假冒商品,指賣家出售假冒注冊商標或盜版商品的行為。如:發布、銷售非商品來源國的注冊商標權利人或其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發布、銷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圖書、電子書、軟件、音像制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