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易購調整商家發貨管理規范

2月27日消息,蘇寧易購近日發布《蘇寧云臺商家發貨管理規范》調整的通知(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提升消費者在蘇寧易購的購物體驗,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蘇寧云臺商家發貨管理規范》規則進行調整。該規則調整于2023年2月20日公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前的行為,適用當時的規則進行處理;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后的,適用本規則。本公告發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間征求相關意見。如有修改,則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顯示,調整后,發貨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應當在消費者付款后(在線支付訂單付款時間以系統記錄的買家付款成功的時間為準,貨到付款訂單以系統記錄的買家提交訂單成功的時間為準)二十四小時內將消費者所售賣購買商品的快遞運單號上傳至蘇寧云臺系統,且消費者在四十八小時內能查詢到訂單的快遞公司攬件跟蹤信息(以快遞公司系統內記錄的時間為準);定制、預售及其他特殊場景商品遵循買賣雙方約定承諾發貨時間或者頁面承諾發貨。
定制、預售及其他特殊場景商品遵循買賣雙方約定承諾發貨時間或者頁面承諾發貨,主要包含以下情形:整車類目、部分汽車服務類目和家裝建材及五金下部分大件、定制類目的商品,允許商家與消費者自行約定發貨時間,商家可在后臺設置商品發貨時效,綁定商品后將在商品詳情頁展示承諾發貨時間;通過詳情頁描述等有明確發貨時間約定的商品,以約定為準;商家未通過詳情頁描述或雙方未約定發貨時間的,發貨時間為買家首次要求交付后48小時內;商家若因超出日常經營范圍的情形,如倉庫搬遷、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對發貨時間調整的,須向蘇寧進行報備,并在商詳頁、店鋪首頁等顯著位置做出公告,經審核通過后準予的,商家需按照報備后承諾發貨時間為消費者發貨;商家通過在線客服系統告知消費者發貨時間并征得消費者同意的,須向蘇寧進行報備,經審核通過后準予的,商家需按照報備后承諾發貨時間為消費者發貨;若商家在后臺設置商品發貨時效,將在商品詳情頁展示承諾發貨時間,設置當日發/24小時發貨,搜索結果頁展示當日發/24H發貨標簽,商家需按照自行承諾發貨時間為消費者進行發貨;商家參加蘇寧易購大型活動及特定節假日以蘇寧公告的發貨時間為消費者進行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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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寧云臺商家發貨管理規范》顯示,對于延遲發貨的商家,將根據延遲發貨率(延遲發貨率=考核周期內遲延發貨訂單量/考核周期內總訂單量)進行以下考核:1%<店鋪周度延遲發貨率≤5%,且延遲發貨訂單量>5單,每周處罰1分;店鋪周度延遲發貨率>5%,且6單≤延遲訂單量單≤50單,每周處罰2分;店鋪周度延遲發貨率>5%,且延遲發貨訂單量>50單,每周處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