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電商修訂《發布低質量直播內容實施細則(達人)》

6月14日消息,快手電商發布通知稱,為保護平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發布低質量直播內容實施細則(達人)》進行修訂。本細則于2021年9月22日首次發布,于2023年6月13日修訂,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低質量直播內容指達人發布低質量的電商直播內容,影響用戶觀看、互動體驗的行為。
此次調整主要是對“播放錄制內容”違規行為(指達人在電商直播中播放錄制的音頻/視頻等錄制內容)的治理處置。
調整前,針對情節輕微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支付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扣6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10分。調整后,對于情節輕微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支付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扣6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10分。
來源:快手電商規則中心,下同
據介紹,情節輕微包括但不限于:達人發布的低質量直播內容,對買家的直播購物體驗影響較小或影響的買家數量較少的。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于:達人發布的低質量直播內容,對買家的直播購物體驗造成嚴重影響的。情節特別嚴重包括但不限于:達人發布的低質量直播內容,對大量買家的直播購物體驗造成嚴重影響的。
除了“播放錄制內容”外,常見的違規類型還有無實質內容直播、盜播、多開直播等。
其中,無實質內容直播指電商直播中達人長時間未進行有效直播活動或長時間無達人進行直播的情形。包括:達人在電商直播中長時間玩手機或專注于其他事情,未進行商品推廣或互動等有效直播活動;達人在電商直播過程中睡覺,未進行商品推廣或互動等有效直播活動;達人在電商直播中展示黑屏、靜態圖片等無意義內容,長時間靜音或播放錄制的音頻、歌曲等與電商無關的直播活動;達人在電商直播中長時間未展示實物商品(備注:虛擬商品、音頻直播無需展示實物商品);電商直播內容僅展示一張紙或一件商品,長時間無達人進行直播活動;長時間無達人出鏡與用戶進行互動,不進行直播活動。
對于無實質內容直播違規行為,情節輕微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支付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扣6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10分。除上述外,平臺有權視違規具體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流量等處置措施。
盜播是指盜用/搬運(未經允許)他人直播內容錄像,在自己的直播中進行播放其錄像的行為。情節輕微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8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15分。除上述外,平臺有權視違規具體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流量等處置措施。
多開直播指達人發布的電商直播內容在多個快手賬號上發布。情節輕微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支付違約金500元;情節嚴重的,首次警告,其后每次扣6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10分。除上述外,平臺有權視違規具體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流量等處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