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調整發貨管理規范 違背發貨承諾由系統判定后自動賠付

2月19日消息,淘寶為了持續提升買家的購物體驗,打造持續健康發展的平臺營商環境,針對《淘寶網發貨管理規范》中的相關要求進行調整,涉及違背發貨承諾-延遲發貨的賠付方式、賠付比例、賠付形式。此次規則變更于2024年2月18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4年3月10日逐步生效。
關于違背發貨承諾-延遲發貨的賠付方式調整,由消費者投訴賠付變更為系統判定后自動賠付。除定制等特殊情形外,淘寶網將根據物流公司回傳信息判定并執行賠付。
關于違背發貨承諾-延遲發貨的賠付比例調整,賣家承諾的發貨時間在48小時以內(含)的從5%(5元-30元)變更為1%(3元-30元),賣家承諾的發貨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5%(5元-30元)保持不變。
圖源:淘寶平臺規則
關于違背發貨承諾(包含延遲發貨、虛假發貨、缺貨)的賠付形式調整,從賠付現金變更為賠付紅包。用戶可進入“手機淘寶-我的淘寶-紅包卡券-紅包”內查看使用細則。
其中,在缺貨情況下,須以賠付紅包的方式向買家賠付該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30%,且賠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在虛假發貨情況下,須以賠付紅包的方式向買家賠付該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30%,且賠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
圖源:淘寶平臺規則
此前,淘寶為了進一步提升買家的購物體驗,明確賣家在交易鏈路中的責任和違規情形處理結果,擬新增《淘寶網賣家售后服務規范》內容。該規則新增于2024年2月2日開始公示,將于2024年2月20日后逐步生效。
其中,針對未發貨退款,若買家提交僅退款申請時賣家尚未點擊發貨,除了虛擬、定制等特殊商品訂單外,對于交易誠信記錄良好的買家,淘寶網將立即退款給買家。買家在賣家未發貨前發起退款申請后,賣家應在征得買家同意后再發貨,不得強制發貨。若賣家未經買家同意強制發貨的,導致買家拒收,交易支持退款買家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商品損毀或滅失風險,由賣家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