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網擬新增“三年質保”、“破損包賠”特色服務

10月26日消息,淘寶日前相繼發布關于新增《淘寶網"三年質保“服務規范》、《淘寶網“破損包賠”服務規范》的公示通知。新增規則于2023年10月25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11月2日生效。
截自淘寶規則中心
三年質保”服務是指當買家在淘寶購買帶有"三年質保"標識的商品,賣家承諾所售商品向買家提供三年的質量保證服務,如確認收貨之日起三年內發生非買家個人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自行拆動造成的損壞的情況下,賣家拒絕或無法為消費者提供質保服務的(包括賣家關閉淘寶店的情況),并經確認為質保范圍的情形時,將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不超過訂單實付價格的60%(且最高不超過3000元)。
“破損包賠”服務是指當商品出現破損(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破損導致碎裂、刮痕、缺角等,同時非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自行拆動造成損壞的情況下),買賣家協商退貨退款不成功,買家同意保留商品的,可通過發起“僅退款”維權申請一定金額補償或同等價值維修服務(僅退款申請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的60%,且最高不超過3000元),經保司審核后,交易支持優先退款買家,后續將由保司理賠退款金額給賣家。
符合準入條件的賣家和商品可申請展示“三年質保”、“破損包賠”服務標識,并對消費者履行該服務。“三年質保”、“破損包賠”賣家準入準出條件相同,準入條件包括成功入駐極有家;店鋪保證金足額繳納;近365天內無嚴重違規行為節點處理記錄;淘寶賣家賬戶注冊滿3個月且店鋪經營狀態正常。
截自關于新增《淘寶網"三年質保“服務規范》的公示通知
以"三年質保"為例,買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申請“三年質保”服務:買家購買的商品含有“三年質保”服務標識;買家需在交易成功的3年內(自訂單確認收貨之日起,365*3日內)發現商品存在質保范圍的質量問題時,需在訂單詳情頁面的服務保障欄發起三年質保服務,并按照舉證要求提供商品質量問題憑證。
賠付標準如下:每次賠償限額,根據商品使用時間設定單次賠償限額。使用一年時間內:每次賠償金額范圍最高不超過子訂單實付價格的60%(最高不超過3000元),具體賠償金額需根據個案情況核定;使用二年時間內:每次賠償金額范圍最高不超過子訂單實付價格的50%(最高不超過2500元),具體賠償金額需根據個案情況核定;使用三年時間內:每次賠償金額范圍最高不超過子訂單實付價格的35%(最高不超過1800元),具體賠償金額需根據個案情況核定。
累計賠償限額:每個商品的累計賠償限額為子訂單實付價格的60%,且最高不超過3000元。即當一個商品在保險期限內,無論幾次維修,且無論每次維修(或賠償金額)多少元,累計總賠償額度不超過訂單價格的60%(且最高不超過3000元)。
賣家三年累計賠償限額:賣家投保子訂單商品累計實付金額*10%,最高不超1000萬元。賣家拒絕或無法為買家提供質保服務的(包括賣家保證金不足的情況),在確認為質保范圍的情形時,由保險公司按上述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不超過訂單實付價格的60%(且最高不超過3000元)。保險公司理賠后保留對商家追償的權利。
截自關于新增《淘寶網"三年質保“服務規范》的公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