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發布關于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的調整公告

4月8日消息,拼多多為加強管理商家銷售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如射頻美容儀、射頻治療儀、射頻皮膚治療儀)的經營行為,發布《拼多多關于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的調整公告》。
圖源:拼多多規則中心
按照公告,自2024年4月1日起,銷售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的,商家應當提交其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資質(如《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憑證》等),并在上傳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的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等材料后方可銷售。此前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已售賣訂單不受影響,商家須繼續在平臺為消費者提供履約服務。
其次,商家不得通過類目錯放的形式將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發布在其他類目進行銷售。
最后,商家銷售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射頻美容設備類商品時不得宣傳射頻美容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宣稱“用于治療皮膚松弛,減輕皮膚皺紋,收縮毛孔,緊致、提升皮膚組織,或者治療痤瘡、瘢痕,或者減少脂肪(脂肪軟化或分解)等”,或者宣傳具備 “淡化皺紋(如抬頭紋、魚尾紋等)、減輕細紋、眼周除皺、改善松弛下垂、提升蘋果肌、臉部輪廓提拉、緊致輪廓、緊致肌膚、提拉塑型、收縮毛孔”等功效。
國家藥監局2022年發布的公告 圖源:國家藥監局官網
為配合藥監局,器械標管中心前不久發布了《射頻治療儀、射頻皮膚治療儀類產品分類界定解讀》公告,并表示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射頻治療儀、射頻皮膚治療儀類產品,其工作原理一般是“通過治療電極將射頻能量作用于人體皮膚及皮下組織,使人體組織、細胞發生病理/生理學改變”;預期“用于治療皮膚松弛,減輕皮膚皺紋,收縮毛孔,緊致、提升皮膚組織,或者治療痤瘡、瘢痕,或者減少脂肪(脂肪軟化或分解)等”。
如產品還具備其他功能(如微電流刺激、超聲治療、強脈沖光治療、冷敷等)時,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規則》第六條(一)“如果同一醫療器械適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分類,應當采取其中風險程度最高的分類”,該產品應當作為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圖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