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服務商平臺啟動長期未回票返傭賬務結算工作

12月7日消息,支付寶服務商平臺發布關于長期未回票返傭賬務結算通知。通知顯示,為促進服務商長期未結算資金回流,同時響應稅務機關合規要求,根據《服務商平臺業務協作費結算規則細則》中關于長期未回票返傭賬務結算的規定,啟動長期未回票返傭賬務結算工作。此次范圍涉及歷史存量賬務以及增量賬務。
支付寶服務商平臺稱,目前我司針對長期未回票返傭賬務的定義為,自賬單出賬日起十二個自然月內未向我司提供有效合規發票并關聯賬單,而未能及時結算的返傭賬務。
關于存量賬務,即公告發布日起已超過十二個自然月未回票的返傭賬務,服務商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司提供有效合規發票并關聯賬單,我司收到發票后五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應結算金額結算給服務商。如逾期未提供有效合規發票予我司,我司將扣減30%的業務協作費后以無票結算方式予以結算付款(無票結算需負擔額外稅務成本,所得稅25%、增值稅6%、附加稅1%,綜合按30%計算)。
關于增量賬務,即公告發布日起未回票賬務時間仍在十二個自然月內,但后續未及時在十二個自然月內提供有效合規發票并關聯賬單的返傭賬務,我司將在超過十二個自然月后的第一個自然日執行無票結算,將扣減30%的的業務協作費后以無票結算方式予以結算付款(無票結算需負擔額外稅務成本,所得稅25%、增值稅6%、附加稅1%,綜合按30%計算)。
截自支付寶服務商平臺官網,下同
據介紹,關于自動無票結算執行的時間,上述結算規范將在2023年4月1日開始執行,屆時超過十二個自然月未及時回票的返傭賬務將扣減30%的的業務協作費后以無票結算方式予以結算付款(無票結算需負擔額外稅務成本,所得稅25%、增值稅6%、附加稅1%,綜合按30%計算)。
關于存量賬務的觸達,支付寶服務商平臺會通過公司業務人員、P站站內信、短信以及智能外呼的方式等一種或多種方式結合觸達到存量賬務的歸屬服務商,提醒其提供有效合規的發票并關聯賬單,予平臺方進行結算打款給服務商,請服務商關注。
關于增量賬務的觸達,平臺會通過賬單頁面提示、打款備注信息以及P站站內信、短信以及智能外呼等一種或多種渠道結合觸達到增量賬務的歸屬服務商,提醒其及時提供有效合規發票并關聯賬單,予平臺方進行結算打款給服務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