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街調整糾紛處理規則 3月3日正式生效

2月27日消息,蘑菇街近日發布《蘑菇街糾紛處理規則》調整公示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針對本次調整《蘑菇街糾紛處理規則》,蘑菇街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3日進行了意見征集,該規則將于2023年3月3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調整后,新增生鮮類商品糾紛處理。商家需在商品詳情頁對生鮮商品的基本信息如凈含量、規格、產地、保質期等進行如實描述。
生鮮商品除質量問題外,生鮮類商品一經售出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服務,買家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由買家負責召回商品并承擔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變質、腐爛、死亡等),若商家已簽收商品,商家可選擇退款或將商品再次發回買家,若商品性質已不適宜發回的,因此產生的損失及費用由買家承擔。
因生鮮類商品的特殊性,訂單發貨后應在7天內為買家完成配送,買賣雙方就配送周期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約定時間為準,如訂單配送周期超出7天或超出雙方約定時間的,買家有權拒收商品,商家應為買家辦理全額退款。
舉證時效及憑證要求,如買家主張生鮮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描述不符等情形的,買家可在時效內提供交易快照、驗收商品圖片、完整的拆包視頻、留存的包裹快遞單等憑證信息。
處理標準,可通過外觀直接判定生鮮類商品存在大小不符或腐爛變質情形的,平臺將按其數量占商品總量的比例作部分或全部退款處理。
對于已僅退款處理的訂單,貨物由商家自行聯系買家協商處置或由買家作報廢處置,如商家與買家協商一致不再回收質量問題商品并建議買家報廢處置的,買家因自行食用報廢食品引起的安全問題,由買家自行承擔責任。
《蘑菇街糾紛處理規則》顯示,若商家存在違規推廣或發布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導致買家損失的,蘑菇街將會根據《蘑菇街平臺假貨處理規則》、《蘑菇街商家違規行為處理規則》等平臺規則對商家店鋪進行相應的違規處理,平臺對商家的處理并不免除商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買家可通過法律途徑繼續向商家追償。
商家出售的商品為《蘑菇街平臺產品召回規則》中說明應予以召回的類別,商家需主動并及時發起召回,交易支持退貨退款。商家對商品批次提出異議的,應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