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新增內容MCN角色

7月24日消息,淘寶網今日發布《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新增內容MCN角色的公示通知(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更好的促進淘寶直播機構行業的良性發展,保障主播和機構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作市場交易秩序,營造健康良好的市場環境,淘寶網(淘寶直播)擬調整更新《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新增內容MCN角色。此次規則變更于2023年7月24日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截自淘寶網公告
公告顯示,具體變更:在《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 中新增第二條“角色類型”,在《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 第七章附則中各機構角色管理規范附錄新增內容MCN機構角色。
具體來看,變更后,機構角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MCN機構,指為淘寶平臺提供UGC/KOL/KOS/紅人/明星/自媒體等達人孵化服務的主體;商家直播服務商,指為淘寶平臺商家提供直播代播、代運營、直播培訓等直播服務的主體;村播服務商,指為新農人商家提供直播培訓和直播運營支持的主體;PGC專業內容制作機構,指為淘寶直播平臺提供專業制作內容的電視、媒體、制作公司、傳播公司等主體;整合營銷機構,指為淘寶平臺商家提供內容整合營銷能力的主體;直播基地,指有商家/供應鏈/MCN機構等資源,并為其提供培訓、資源對接等服務的主體;門店直播管理機構,指為品牌門店、品牌經銷商提供代直播等服務的品牌權利主體或品牌權利主體授權的第三方機構;區域產業服務商,指為主要服務于產業帶商家,幫助產業帶商家在淘寶直播開展相關運營活動,對商家日常的經營進行培訓、伴教、代運營等,為產業帶商家提供專業的服務機構;服務境外達人MCN機構,指為通過批量招募、培育境外新主播、供應鏈拓展、中小品牌孵化、境外生態資源開發等孵化境外達人的主體;內容MCN機構,指為淘寶平臺提供內容型主播孵化服務的主體。
截自淘寶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