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號發布商品價格管理規則

11月9日消息,騰訊近日發布《視頻號櫥窗商品價格管理規則》,新規已于11月8日正式生效。規則明確了虛假價格宣傳和不合規SKU的定義及具體規定。
截自騰訊《視頻號櫥窗商品價格管理規則》
虛假價格宣傳指商家/達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用戶誤解的標價形式/價格手段,欺騙、誘導用戶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虛假價格宣傳違規類型包括虛構原價/折扣、虛假價格比較、低價高郵、價格與直播描述不一致。
具體來看,虛構原價/折扣指標示的原價屬于虛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需要注意的是,原價是指具體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同樣交易場所或同樣交易方式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若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則以當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若商品無歷史成交,不得使用“原價”進行宣傳。
虛假價格比較指宣傳當前價格為跳樓價,在其他平臺售價更高,但無法提供相應的價格證明依據。低價高郵指宣傳的商品價格低于一般人認知,并在交易時收取較高郵費。價格與直播描述不一致指商家在商品標題、圖片、描述、詳情及其他商品宣傳中做出的價格承諾與實際支付不符。
低價高郵違規示例 圖源:騰訊《視頻號櫥窗商品價格管理規則》
SKU不合規指濫用SKU設置功能(如以非常規方式設置規格、數量、單位、郵費等信息,或通過SKU的設置變更關鍵商品要素)發布偏離正常價格的高價或低價的SKU。SKU不合規違規類型包括跨品類發布、跨樣式發布、不合理規格拆分、低價高郵、虛擬商品設置郵費、虛假SKU、價格區間大等。
規則明確,不得將不同類目的商品發布在一個商品ID或商品鏈接中出售;不得將相同類目下完全不同的商品發布在一個商品ID或商品鏈接中出售;不得將商品的正常規格進行拆分后發布,如:紙巾的正常規格以"包"為單位,但商家拆分后以"張"為單位進行銷售;發布實物商品時商品的運費價格不得遠超過其商品價格,或不符合運費行業標準;發布虛擬物品不得設置運費;不得設置最低價SKU為不合理文本,例如“缺貨”、““聯系客服”、“下單不發貨”、“不建議拍下”等;不得故意拆分商品部件設置一個低價格SKU商品,誘導用戶關注及惡意刷單的行為。
跨品類發布違規示例 圖源:騰訊《視頻號櫥窗商品價格管理規則》
規則顯示,實施“虛假價格宣傳”、“SKU不合規”等違規行為的,騰訊將按照違規情節進行處理:情節輕微的,處以暫停使用視頻號櫥窗功能1日;情節一般的,處以暫停使用視頻號櫥窗功能3日;情節嚴重的,處以暫停使用視頻號櫥窗功能7日。商家/達人多次實施違規行為,且違規程度均為“情節輕微”或“情節一般”的,則視其違規程度為“情節嚴重”,騰訊將對該商家/達人從重處理。
